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2.“公”表示真理,“母”表示良善。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54, 476, 489-491节)。人的每一个最小事物里面都存在一种婚姻。凡形成理解力部分之物都如同以一个婚姻那样与意愿的某种事物结合。没有这样一种结合或婚姻,根本无物产生。
2774.“以撒”表示该理性的性质,即:它是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或说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这就是存在于主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婚姻。这从给以撒所起的名清楚可知(参看创世记21:6-7;2638-26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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